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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10月份防災宣導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
民眾進入公共場所時,應檢視是否張貼「不合格場所」告示,留意滅火器、室內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設備位置,並確認逃生路線,注意樓梯、走廊、通道及出口等路徑是否暢通無阻,以利火災應變及避難逃生使用。

發布機關

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