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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0918主管會議紀錄

依本府104年4月7日府授秘文字第10430837000號函轉「臺北政府各機關學校公文公開作業原則」第6點(三)「各機關業務會議紀錄及各層級任務編組會議紀錄:原則一經核定,即可對外公開;但各機關首長(召集人)可另行核定不予公開或部分公開。」規定,主管會議紀錄經核定即可公開,建請公開會議中主委指(裁)事項,餘不公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