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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
因應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,財政部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網站已分別建置房屋稅2.0及囤房稅2.0專區(財政部網址:https://www.mof.gov.tw,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網址:https://tpctax.gov.taipei)

發布機關

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